正义不迟到!胖东来“红内裤”宣判,40万太轻?两个操作让其肉疼
经过昨天一天的网络酝酿,官方终于公布了胖东来与某网红博主“红内裤”案件的结果。
经过昨天一天的网络酝酿,官方终于公布了胖东来与某网红博主“红内裤”案件的结果。
最近这一两个月,柴怼怼和胖东来之间的事儿,热度就没下去过。当时跟柴怼怼一块儿上热搜的 “宋清辉”、“两个小段”,没几天就消停了,可柴怼怼倒好,天天在网上折腾。
近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名誉权纠纷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案件涉及知名零售企业胖东来与社交媒体账号“两个小段(小)”持有人段某。法院最终判决段某需向胖东来赔偿经济损失40万元人民币。
5月28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段某名誉权纠纷案,并当庭宣判,判决段某在其个人账号“两个小段(小)”发布宣读书面道歉信的视频,书面道歉信的具体内容需经法院审核,发布后30日内不得删除;段某赔偿许昌市胖东来
刘强东的“朋友圈”越来越大了,继胖东来之后,这次京东又跟小红书交上了朋友,双方合作后小红书用户可直接跳转京东购物页面。
近日,备受关注的胖东来与“红内裤”事件博主名誉权纠纷案迎来了一审宣判。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于5月28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宣判,判决结果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分享美好的理念和生活方式,希望更多人活出美好的生活状态,为大家分享的是爱的美好、是为懂的人们而做,我不需要支持、不要误读!”
现在网络上人人都能当“键盘侠”,但有时候这把“双刃剑”要是用不好,那就算是自己找麻烦了。
5月28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对胖东来商贸集团起诉博主段某(网名“两个小段”)名誉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段某发布的“红内裤掉色致过敏”视频构成侵权,需赔偿胖东来40万元,并在其社交媒体账号连续30天发布经法院审核的书面道歉视频。造谣“碰瓷”就得付出代价,
2025 年 4 月 28 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特殊的名誉权侵权案件作出终审判决:河南零售企业胖东来胜诉,抖音网红 "两个小段"(化名)因发布不实内容抹黑品牌形象,需赔偿经济损失 40 万元,并在其拥有 120 万粉丝的抖音账号置顶道歉 30 日。
2025年5月28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与段某的名誉权纠纷案,并当庭宣判。
网红小段红内裤过敏事件后续,胖东来拿出权威检测报告后,法庭一审判决已经结束,小段要赔偿胖东来40万元损失,更多细节被扒。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判决段某在其个人抖音账号“两个小段(小)”发布宣读书面道歉信的视频,书面道歉信的具体内容需经法院审核,发布后30日内不得删除;段某赔偿胖东来公司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00000元。
今年2月,胖东来红内裤事件在网上引发巨大争议,当事人“裤头姐”火遍全网,一向好脾气的胖东来没有忍气吞声,一纸诉状将对方告上法庭,如今这起案件终于宣判了,结果大快人心。
2025年5月28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段某名誉权纠纷案,并当庭宣判,判决段某在其个人抖音账号“两个小段(小)”发布宣读书面道歉信的视频,书面道歉信的具体内容需经法院审核,发布后30日内不得删除;段某赔
综合“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众号消息,5月28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段某名誉权纠纷案,并当庭宣判:
前段时间,胖东来的“红内裤”事件,让胖东来这个商超界的清流再次登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直到5月30日凌晨,许昌魏都区人民法院终于给出了答案,庭审的现场也曝光了出来。
2025年5月28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段某名誉权纠纷案,并当庭宣判,判决段某在其个人抖音账号“两个小段(小)”发布宣读书面道歉信的视频,书面道歉信的具体内容需经法院审核,发布后30日内不得删除。同时,
2025年5月28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段某名誉权纠纷案,并当庭宣判,判决段某在其个人抖音账号“两个小段(小)”发布宣读书面道歉信的视频,书面道歉信的具体内容需经法院审核,发布后30日内不得删除;段某赔
2025年5月28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对胖东来商贸集团诉段某名誉权纠纷案作出判决,要求拥有百万粉丝的博主段某赔偿40万元并公开道歉。这场历时四个月的法律博弈,不仅为“红内裤事件”画上句点,更以司法实践划定了网络言论的法治边界,揭示出数字经济时代企业维权与公